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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鑫科牧业有限公司飞行检查警示函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4月8日,湖南省食药监局官网发布湖南鑫科牧业有限公司飞行检查警示函。警示函具体内容如下:

湖南鑫科牧业有限公司:

2018年3月8日-3月9日,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相关监管人员和审评人员参加的飞行检查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1—2013)、《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规定,重点对你公司生产主体资格、生产环境条件、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结果、贮存及交付控制、不合格品管理和食品召回、安全生产责任提示情况等7个方面情况进行了飞行检查,现将发现的问题函告如下:

1、企业变更了车间功能布局,油炸车间已变更为内包装车间,原内包装车间已变更为外包装车间,未向许可机关提出变更申请。不符合《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中关于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现有工艺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主要生产设备设施、食品类别等事项发生变化,需要变更食品生产许可证载明的许可事项的,食品生产者应当在变化后1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变更申请的规定。

二、生产环境条件

1、解冻分切车间排水沟内有污物、废料积存,不整洁卫生。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中关于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的规定。

2、更衣室衣柜内堆放与衣服无关的杂物,不整洁。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中关于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的规定。香肠生产车间没有设置更衣室及洗手消毒设施。不符合《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2013)5.1.5.1条款中关于生产场所或生产车间入口处应设置更衣室的要求。

3、生产车间粘蝇板与香精香料、调味料等堆放在一起。不符合《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2013)5.1.8.5条款中关于清洁剂、消毒剂、杀虫剂、润滑剂、燃料等物质应分别安全包装,明确标识,并应与原料、半成品、成品、包装材料等分隔放置的要求。

4、杀菌烘干车间已包装密闭好的即食腊肉有多个包装袋被老鼠咬坏,老鼠虫害迹象严重。不符合《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2013)6.4.2条款中关于生产车间及仓库应采取有效措施(如纱帘、纱网、防鼠板、防蝇灯、风幕等),防止鼠类昆虫等侵入的要求。

三、生产过程控制

1、查阅生产日期为2018年1月16日香肠生产记录,未提供该批次产品配料记录。不符合《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2013)14.1.1.2条款中关于应如实记录食品的加工过程(包括工艺参数、环境监测等)、产品贮存情况及产品的检验批号、检验日期、检验人员、检验方法、检验结果等内容的要求。

2、解冻分切车间与熏烤车间、内包装车间布局不合理,未合理衔接,产品容易收到污染。不符合《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2013)4.1.2条款中关于厂房和车间的设计应根据生产工艺合理布局,预防和降低产品受污染的风险的要求。

3、即食湘西腊肉25件(每件80包。每包60克)实际包装时间为2018年1月10日,标识的生产日期为2018年3月6日,涉嫌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中关于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

四、产品检验结果

1、未提供培养箱、压力锅有效期内的计量检定证书。不符合《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2013)9.2条款中关于检验仪器设备应按期检定的要求。

2、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采样方案未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GB2726-2016)规定执行。不符合《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2013)9.2条款中关于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人员按规定的检验方法检验的要求。

3、查阅2017年3月至9月的检验报告及原始记录,有检验报告,未提供2017年5月至9月的原始记录。不符合《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2013)9.3条款中关于检验室应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妥善保存各项检验的原始记录和检验报告的要求。

4、没有产品留样设施。不符合《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2013)9.3条款中关于应建立产品留样制度,及时保留样品的要求。

五、贮存及交付控制

2、库房内有1袋迷迭香生产日期为2014年8月25日,保质期3年,已过期,未在划定区域存放;五香嘴香料37袋存放在车间内,生产日期为2016年7月12日,保质期1年,已过期,未提供过期产品管理制度及处理记录。不符合《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2013)7.2.6条款中关于食品原料仓库应设专人管理,建立管理制度,定期检查质量和卫生情况,及时清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的要求。

六、不合格品管理和食品召回

1、成品不合格品处理记录内容不齐全,缺生产日期等信息。不符合《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2013)14.1.1条款中关于应建立记录制度,对食品生产中采购、加工、贮存、检验、销售等环节详细记录的要求。

针对此次飞行检查发现的问题,你公司未提出异议。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责成湘西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督你公司进行整改,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涉嫌违法违规问题进一步调查处理。你公司要积极配合监管人员的调查处置,针对这次检查发现的问题,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要求,进行彻底整改。湘西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于2018年4月30日前将你公司整改或查处情况报告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并适时向社会公开。

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4月4日